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,巴基斯坦对华食盐出口量预计在2025年增长约20%,反映出中巴双边农矿贸易的持续增长。
巴基斯坦2025年对华食盐出口额预计为718万美元,高于2024年的598万美元,主要受中国多个省份需求增长和供应链联系改善的推动。
海关数据显示,工业用盐及其他食盐(HS编码25010019)占普通贸易出货量的绝大部分。河北省是最大的进口目的地,进口量约为3780万公斤,价值381万美元。浙江省紧随其后,进口量超过45.2万公斤,价值64.505万美元;安徽省进口量为83.05万公斤,价值55.7023万美元。
其他主要目的地包括福建省(进口量340,483公斤,价值537,693美元)、广东省(进口量716,881公斤,价值453,210美元)以及内蒙古自治区(进口量超过266万公斤)。此外,山东、辽宁、江苏、天津、上海、湖北、北京和湖南也都有货物出口。
